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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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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文出版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文出版资金管理工作安排,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项目与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相衔接,纳入规划工作总体安排。2020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编制“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和2021—2030年国家古籍规划的通知》(国新出发〔2020〕21号),对“十四五”时期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项目进行首次遴选。全国各有关出版单位共申报民文出版项目528个,其中图书项目431个、音像电子出版物项目97个。经评审,最终确定“十四五”时期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入库项目158个,其中图书项目146个、音像电子出版物项目12个。

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民文出版项目库建设的统筹管理,将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项目与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中的民族文字出版规划项目一起,作为民文出版资金资助的重点。要加强入库项目实施工作,严把导向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出版质量。要加强项目成果宣传推广和展示展销,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

附件:“十四五”时期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项目.pdf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