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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作家——马烽

2025-04-16


马烽(1922年—2004年),原名马书铭,出生于山西孝义市一户普通人家。1937年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至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附设的部队干部训练班学习。1942年开始创作,是年冬到晋绥边区文艺工作团工作,后至《晋绥大众报》。曾任部队宣传员、报刊编辑、主编及专业作家。新中国建立初至中国作协工作,曾任青年部副部长。1955年返回山西。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中国文联执行副主席,中国大众文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山西省文联主席,中国作协山西分会主席等,是中共第十一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992年5月,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作家”荣誉称号。马烽是“山药蛋派”主将,是中国文艺事业的优秀组织者。

主要作品

【长篇小说】

《吕梁英雄传》(与西戎合作) 《刘胡兰》 《玉龙村纪事》等

【中短篇小说】

《第一次侦察》 《张初元的故事》 《村仇》 《韩梅梅》

《饲养员赵大叔》 《我的第一个上级》 《三年早知道》

《伍二四十五纪要》 《结婚现场会》 《葫芦沟今昔》

《袁九斤的故事》等

【电影文学】

《我们村里的年轻人》 《扑不灭的火焰》(与西戎合作)

《新来的县委书记》(《泪痕》)《咱们的退伍兵》

《山村锣鼓》 《黄土坡的婆姨们》(以上四部均与孙谦合作)等

【其它】

《中国农民与文学作品》 《谈短篇小说的新、短、通》等

出版有《马烽文集》


我认为文学作品的民族化,不是个权宜之计,而应当是文学发展的一条重要道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其优良的民族传统和独特的风格,只有继承和发扬这些传统,才能创造出具有民族气魄、具有地方特色的作品来,从而使世界文学的大花园里增添异彩。

——马烽《中国农民与文学作品》

作家不管写什么,怎么写,只要有利于文艺的发展,能给不同层次的读者提供精神食粮,都应该允许。就像街上的小吃,只要有营养,符合卫生标准,卖什么都行。

——马烽1987年春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答中外记者问

六十年代初,父亲接受创作《刘胡兰传》,立刻就去刘胡兰的家乡搞调研。他估计会住较长时间,当时农民家里粮食紧张,就从家里自带了半口袋面。在村里,从没牙的老太太到跟刘胡兰年纪相仿的少年,他走访了个遍。写完还组织村里的人,念给大伙儿听,让人们提写得对不对。

——马小泉《记忆中的父亲写作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