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全民阅读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为新时代建设书香社会、文化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石。作为长期耕耘于阅读推广一线的社会组织,市全民阅读促进会全体同人倍感振奋,更觉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书香濮阳”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具体行动。首次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全民阅读在国家战略中的法律地位,将我们多年来倡导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从政策号召上升为法定意志,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关键一步。
《条例》明确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根本遵循,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旨在增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这为我们的一切阅读推广活动指明了政治方向和文化航向,要求我们必须自觉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
《条例》构建了全民阅读工作的崭新格局,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这意味着,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阅读促进会的工作不再是“自弹自唱”,而是被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宏大框架中。
二、聚焦关键,准确把握《条例》赋予的核心任务与濮阳实践方向
《条例》内容全面,体系完整,围绕“推广、服务、保障”三大核心环节作出了系统规定。结合濮阳实际,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实践。
首先在深化全民阅读推广上精益求精,让品牌更响亮、活动更入心。《条例》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并明确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这为我们持续擦亮既有品牌提供了法定契机和更高平台。9年来,我们已打造出六大品牌阅读活动:一是市民文化大讲堂,已举办35场;二是龙都校园阅读联盟论坛,已举办15届;三是“新华杯”读书征文比赛,已连续举办7届;四是濮阳市“最美读书人”评选,已评选8届;五是编写出版龙都校园阅读联盟系列丛书,已出版8册;六是“书香濮阳”宣传矩阵建设,《书香龙都》会刊已出版13期。今后将持续深入推进,并加强对阅读推广人、志愿者的系统性培训,提升其导读、解读和开展分层阅读指导的能力,特别是针对少年儿童的“阶梯阅读”。
其次在优化全民阅读服务上深耕细作,让设施更普惠、获取更便利。我市已构建起以市图书馆为核心,50多个分馆、多家城市书房为支撑,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为补充的服务网络。今后应依据《条例》推动阅读设施向新建居民区、车站、公园、旅游景区等更多公共服务场所延伸,打造“一刻钟阅读圈”。继续推进“您读书·我买单”、图书馆与实体书店合作等成功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和旧书流通。充分利用市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库,满足数字时代的多元化阅读需求。推广市新华书店开办的“智数分级阅读”公益创新项目。在阅读设施中增设适老、适少、无障碍区域和服务,让阅读温暖全体公民。
最后在强化全民阅读保障上协同发力,让机制更健全、发展更均衡。《条例》强调了政府在规划、经费、协调等方面的保障责任,并特别关注城乡区域的均衡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全民阅读更深融入“书香濮阳”建设和城市文明创建总体布局,制定实施细则。各级政府要把全民阅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基金,向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倾斜。《条例》明确了对社会力量参与提供阅读服务的鼓励与支持。我们要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各县区成立全民阅读促进会,汇聚更多像政协委员读书驿站、孔子学堂、明德国学院、华英讲堂、澶州讲坛等社会资源,形成政府与行业、民间共建书香社会的强大合力。
三、勇担使命,奋力开创“书香濮阳”建设新局面
《条例》的颁布,是号角,是蓝图,更是责任书。对市全民阅读促进会而言,这意味着我们肩负的使命从“热心倡导”升华为“依法推动”。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一是先学一步,做《条例》的深入学习者;二是主动对接,做政府工作的有力配合者和参谋者;三是积极作为,做阅读法治化的坚定践行者。
让我们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起点,在法治的轨道上,持续涵育文明风尚,厚植家国情怀,在龙都大地上描绘一幅更加绚丽、更加持久、更加深入人心的书香画卷。(作者系濮阳市全民阅读促进会会长)
作者:魏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