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促进全民阅读条例(草案)》,“阅读要立法”也成了很多人关注的话题。读书本是随心的事,需要法律来“撑腰”吗?只要细品当下的阅读现状,便懂得了这份立法的深远意义。
在短视频大行其道的今天,阅读似乎在悄然退场。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成年人人均每天与手机、电脑等数字化媒介的“相处”时长超过3小时,而翻开纸质书沉下心阅读的时间,每天不到半小时,或许很多人连这半小时都没有。短视频一刷便停不下来,碎片化信息铺天盖地,阅读成了“一眼扫完”的便捷,逐字逐句品读的滋味正逐渐消散。用立法为全民阅读“托底”,是在数字化时代保障深度阅读的必然选择。
当然,《条例》不是要否定数字阅读,反而明确提出要“支持数字阅读发展,加强数字内容资源建设,改善数字内容消费服务方式”。如此,就是为了让好书借助屏幕走进更多人生活,纠偏“碎片化阅读”的浮躁,在深度阅读里慢下来、沉下去。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全民阅读是提升国民素养的基石,是催生创新活力的土壤,更是打造书香社会的核心。只有越来越多人沉浸于阅读,整个社会的文明底蕴才会厚重起来。同时,阅读是传承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基,这正是《条例》超越“保障阅读”的深层温度。
新疆已经连续两年举办全民阅读大会,可以说为《条例》落地提供了社会基础。为阅读立法,不只是条文,更是对未来的期许,期待更多人在这份阅读保障中拾起读书的兴致,让书香浸润天山南北。
作者:侯辉